不管你是廠商還是部落客都要看♥接案黑幕大揭發!

♥內行部落客不說,卻偷偷在做的事♥發案者的自白♥
小鸚鵡從小喜歡寫作
偶爾會在網誌發表些心得
而自從14歲開始步入麻豆這塊
最先接觸的就是(廠商)(消費者)
兼職約1~2年15.16歲就開始協助廠商發麻豆的CASE
有人稱作(經紀人)

這和部落客有甚麼關係
其實這兩者生態很像

部落客就好像明星~
中間媒介(發案者)如同(經紀人)的角色一樣

今天你想開始創作自己的部落格了~
也開始想嘗試接案
我相信市面上很少有人告訴你該(正確)的做~
但以下這些事項(建議)你絕對不能做~!
想當(稱職)部落客~要注意做的事:
1.自己要先初審是否合法(不要問法有甚麼?太多了XDDD)
以下字詞都有部落格作家被開罰過~建議避開:
天然
(化妝品保養不可寫~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16日電)市售化妝品常標榜成分「天然」,真假難辨。食藥署今天表示將祭出新制,除了嚴禁化妝品標榜「純天然」,宣稱含天然成分的化妝品須取得國外機構驗證,違者恐開罰新台幣5萬元。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科長洪國登今天受訪時表示,近年市面上愈來愈多標榜「純天然」的化妝品,但實際上,化妝品即使含天然成分也一定會添加化工原料混製,才能維持保濕、清潔等功效,不可能是純天然。 

敏弱肌~敏感肌

敏感肌衛生局公告不能寫,新聞也報不能寫敏感肌可用~

從消保法看則是屬於一種(不當保證)

如果後續消費者用有不適~可以開診斷書求償

不可放使用對比圖

直接觸犯(廣告誇大管理條例)

新聞網址 https://news.ttv.com.tw/news/11003260002300W/amp

社團也有專業人士分享~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219772390106699&set=gm.1977588839077393

現在很多零零總總的罰則~
最多被罰的就是
衛生局喝茶系列:(廣告不實) (涉及醫療效能)(誇大)
藥事法第七章第68條:
藥物廣告不得假借他人名義宣傳、利用書刊資料保證其效能或性能、藉採訪或報導為宣傳。此外,第70條也寫到:採訪、報導或宣傳,其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效能者,視為藥物廣告。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如經查獲,將依違反藥事法第65條規定,
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 10 條:
化粧品之標示、宣傳及廣告內容,不得有虛偽或誇大之情事。
化粧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
接受委託刊播化粧品廣告之傳播業者,應自刊播之日起六個月內,保存委
託刊播廣告者之姓名或名稱、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公司、商號、法人或
團體之設立登記文件號碼、住居所或地址及電話等資料,且於主管機關要
求提供時,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第一項虛偽、誇大與第二項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宣傳或廣告之內容、方
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喝茶系列:部落格或是文章出現(專利)卻無(專利)~或是盜用該專利等等
罰最高額的是(觸犯專利法)可罰百萬!
專利:三年前有朋友因為這兩個字被罰數十萬
因為廠商無專利還冒用~造成被提告
這是觸犯(專利法)
文章觸犯專利法罰則最高!高達百萬都有可能看對方要提告多少 =((((
專利是專利是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管轄)可以GOOGLE直接找
這兩個字如果廠商堅持要寫
務必跟廠商要下專利字號相關資料
查證屬實且未過期才能寫~發文後也要密切注意有無專利過期!
(因為很麻煩還是建議大家文章把專利直接刪除最好)

https://tiponet.tipo.gov.tw/tipoRgtQry/QR01.aspx
如果沒有 全文不可出現專利 專利過期一樣喔~!
專利現在不管甚麼商品我都不寫~有分冒用~過期~盜用太麻煩了~
被罰過的朋友都已經關站消失了QQ
 
2.勞報單可以先寫~務必上面備註(匯款轉入)
小鸚鵡自己就遇過先填了勞報單寄出
後公司稱換窗口~小鸚鵡想說怎麼還沒收到稿酬
打去該公司問
說有說有現金給小鸚鵡了
我問號?啥?
後來窗口直接不客氣的說~前專員已經離職~說稿酬現金給您的
還有收到勞報單簽收現金的憑證=  =
天啊沒有注意到這個勞報單上面寫(經本人簽收無誤)
真是有苦難言~而且的確依法這個是無法追討這筆款項的QQ
換一次經驗提醒大家!下次寫勞報單務必備註:以匯款紀錄為憑証了!QQ
 

想當(稱職)部落客~你絕對不可以做的事:
1.不要越過發案者去找廠商談~!!!<=============大黑!
明明發案者(經紀人)發的CASE
你就是要越過發案者去跟廠商談
這是這行的禁忌
除非發案者的臉書掛了~
不然就是有表單請直接用表單
有事情想問請一律找原PO

如果你不做直接去找廠商~

廠商很可能給你黑名單(廠商不會也沒必要讓你知道)
一律永不錄用

為什麼?
因為廠商發案人大家都很忙~
誰都不希望一直被重複問問題啊~!

況且一個好個CASE有酬勞更多人報
就像好的工作
需要資格等條件
充滿智慧又成熟
懂得尊重你的發案者~才是得體的舉動
♥也會讓廠商發案者更愛你!♥

2.絕對不要去私訊發案者(我有沒有錄取!!)<=你有錄取廠商自然就會聯繫你了!
你花時間問還得讓發案者煩惱~而且搞不好廠商結果還沒出來呢!
通常你會提這種問題
廠商就會把你歸類為(很缺CASE)或是(不怎樣的)部落客
別問為什麼知道
因為小鸚鵡長年都有幫廠商們歸類這些名單
廠商也不希望被一直吵啊~!!XDDDD

甚至還有廠商因為部落客問這句而忽然被換掉的也有~
也就是你本來有上~廠商正要打電話給你~但是因為你問這點~廠商忽然不錄取你了~!
為什麼?你如果配合一個CASE~廠商會另外建檔做名單
所以人選他們會仔細評估~

一個CASE想一想會有多少人報名?
就好像你寄履歷一樣~
會去打電話給公司有沒有錄取嗎?
你就定期察看FB私訊~信件夾~或是看看電話有沒有漏接就好了
一個真正用心的部落客會專心自己的創作和分配時間
而不是浪費時間去追問發案人有沒有錄取~

3.不要去問CASE上面有寫的事!!這代表你沒用心看內容~!
看清楚發案和CASE內容
再報~
不會花你多少時間
且千萬不要抱著亂槍打鳥的心態
而是要仔細謹慎去看待每個CASE~!
如果明明CASE要(婚紗)部落客~
你就不要丟資料履歷後說要報名(全家福)部落客等等~
人家要找(保養)的~你就不要丟履歷還問說有沒有缺(彩妝)...
以此類推

4.沒事不要去跟發案者裝熟~
有的報CASE就報CASE
報CASE你就丟資料這樣~等結果
但就是有人要跟小鸚鵡說自己家多有錢~不缺你這CASE
還是自己家在做甚麼豪華產業多有名等等
不然就是沒事冒出一句~
我家中樂透~阿案子結果哪時候公布?不然我要出國
或是開始自我介紹:我是網紅~部落客明星等等
不然就說(ㄟ~我家住帝寶~跟廠商說一下)
...................................
這真的很.................
請大家體諒~小鸚鵡也很忙的~

5.沒有重大事情千萬不要延遲交文~!
常常很多報CASE才說臨時怎樣臨時怎樣的
很多~
除非重大事件等等
不然其他個人因素
廠商多多少少都會列為警告或是特別名單
大家要多注意~!

 
6.一個案子沒錄取~不需要太過傷心~
 
很多朋友們得失心比較重一點
好像一個案子沒錄取就失去一個世界一樣~
但是沒錄取這案件也要恭喜你~!
表示這間公司可能不是你的伯樂~看不出你是千里馬~
也不必太傷心
畢竟你就能篩選出:這一個不懂得欣賞你優點的廠商!
這樣的廠商失去也沒甚麼好傷心地
合作案件在看就有~
就像是路上花花草草一樣多~!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管你是部落格作家還是廠商~發案者~
有需要歡迎加入~
 
  
廠商你該知道的規則
1.一個好的廠商會在詢問後三天內回信~
你發信邀請部落客合作前
你一定有經過評估才會發邀請~
 
既然是我們廠商邀請人家幫忙~
就必須遵守禮節~
 
就像詢問部落客合作了解完
基本上就是要做個回信
一方面有好的回覆代表你這公司負責
也是禮貌的表現~
小細節就能看出你這間公司的成敗~
也是讓部落客們給公司的印象增減分數~

2.不要殺部落客的價~!
部落客開價你可以決定合作或是再考慮
你可以溝通
但是不要砍得太誇張~!
尤其有些廠商
不僅沒有好好回應
還砍部落客價沒成功後又說沒缺人?
這也不知道是在?
 
所以部落客自己也要注意
廠商在挑部落客
部落客一樣要慎選合作廠商~
不好的廠商寧願不要合作~

3.遵守時間
說好哪時候轉帳就哪時候轉等等
哪時候出貨就準時出
這有關於整間公司的信用~!
 
4.要求部落客改文~請頭腦清楚~搞清楚狀況~!!!
前陣子有家公司因為人員離職
臨時的經理遞補~
但是不知道對方是否知道我們已經改文改了三次多~
不料又發信說要改文
把前位說要刪掉的加回去= =
這太誇張了~換個人又改一次~
然後東改吸改的浪費時間~
 
這件事情我們看出~
這位經理
在聯繫前根本頭腦不清楚~
基本上小鸚鵡自己發案~
改文一次內解決~
這一來一往會花費多少時間?
可以再拿去研究開發多少的案子?
 
況且部落客改文改完你也要審核一次啊?
為何不一次審核完~再請部落客一次修改?
總之幾點的建議無非就是以最短時間創造出最大經濟效益為主的觀點~
大家不妨參考看看
有時候事情不要急~
多想想~在做事
廠商會選擇部落客
部落客一樣會為你這間公司打分數~!!
  
發案者該注意的事
1.今天你若是接案者
千萬不要給部落客電話叫他跟廠商聯繫
因為有可能它們合作就不需要你啦~=O=

如果有需要聯繫
最好開臉書對話
讓三方可以一起討論~

2.慎選廠商~
要怎麼選很簡單吧~請對方PO給你名片~或是檢核一下臉書~
至少查核下公司電話~地址~統一編號等等
自己發揮創意吧XDDDDDDD
基本上發案者就這幾點需要注意~
其他看個人囉~!
 
3.請不要故意用部落客的高報價~~跟廠商要到款項後~~騙部落客無酬合作!
來豐滿自己荷包!這是詐欺
(請大家特別留意會這樣的發案人!基本上小鸚鵡再跟廠商接洽~不可能有有酬勞變成無酬勞的例子)
為什麼?
因為每個公司都有廣告預算~有酬勞的入選者~需要得到廠商同意! 才會通知入選
通知人家有酬勞入選~又說廠商刪減名單? 說謊?
一樣觸犯民法153條~  做人起碼要有基本的信任~
假如真的是廠商想換人~正確回答:目前有酬勞額滿~不好意思!下次有酬勞機會再找您
而不是直接擅作主張跟對方直接轉接無酬~
這樣前面的報價是搞笑??哈哈!!!想騙錢也不要這樣!XDD 笑死
且一個會一天到晚亂改的廠商也該評估下要不要合作囉!
根據小鸚鵡10幾年經驗
就是有的發案人
會先問部落客開價~來截圖~跟廠商申請經費
後來再(騙部落客~)不好意思有酬額滿~無酬可以嗎?這個行為非常沒有禮貌!等於毀約
而且會觸犯到民法:邀約: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  等於毀約
 
民法第 153 條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
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
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如果部落客有權益損害可提出證明!是可以依法求償的= =
況且有酬勞的部落客大部分都是人氣穩定~且日流量有一定水準的!
希望發案人可以有良心點~
該賺的賺~不屬於自己的不要貪!
不然貪得到不屬於你的~就會失去不該失去的!這是宇宙定理
 

 

4.請不要誘騙部落客自己購買商品!
之後又擅自取消合作!
同上點:毀約論處!
有疑問者可以查民法153條~
小鸚鵡有朋友告過廠商詐欺罪定案!請發案者注意!

  
 
本文僅授權指人士閱覽
非經授權請勿轉載
如需引用請來信告知
 
  
這篇產生除了因小鸚鵡收到很多詢問的來信
匯集成這篇
統一做說明
每個人都各具有特色和行事作風~不盡相同
雙方皆應以:讓對方感受到舒適~求和~良善為原則!
切勿欺騙!

這樣才能快樂~長久喔^ ^

 

❤️小鸚鵡介紹文大約就到這邊了~

希望大家能有更深的認識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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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銜:109不動產經紀人、國家高考護理師、國家普考護士、FG百大部落客、女人知己護理師專家認證、 style me風尚部落客、奇摩特約風格部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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